据《法制晚报》报道,2014年1月15日7时许,55岁的王涛(化名)在北京地铁5号线天通苑北站准备乘车。因候车乘客较多、站台拥挤,在车门打开瞬间,后排乘客快速向前,瞬间将站在前排的他挤进车厢,致其飞出撞到对侧车门并昏迷。王涛称,列车行驶到立水桥站时,他才被地铁管理人员抬出站。经抢救治疗后,王涛被诊断伤情为颈髓震荡损伤,致四肢瘫痪,评定为四级伤残。
王涛认为地铁运营者未尽到保障义务,将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90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涛之受伤虽非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一公司和北京市地铁运营公司直接导致,但作为地铁的运营和管理者,二被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尽到了合理保障,故应当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据此,昌平法院一审判决地铁公司赔偿王涛医疗费等共2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