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保护区内都曾发生驴友非法入区迷路、遇险,动用大批救援人员进入核心区救援等事件,造成国家资源的不必要浪费。”今年“两会”上,住皖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牛立文提出,应严格执行“依法禁止旅游者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旅游”。
据牛立文介绍,国务院发布了《自然保护区条例》,将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并“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但由于《条例》禁止性条款执行不严或管理人力不足,加之驴友的好奇心和自我约束力不强,擅自闯入保护区的核心区内,进行生态探险旅游,给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以及森林资源、环境保护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部分驴友环保意识淡漠,走到哪污染到哪、破坏到哪。比如将用完后的各种塑料食品袋、一次性餐具、矿泉水瓶和过滤嘴烟头等随地乱扔,用火野餐后不清理现场。”牛立文说,这些白色垃圾大多不可降解,扔入水体中的废弃物降低了水体品质,对环境破坏力较大,还对当地的动物构成了威胁。
同时,由于自然保护区地形复杂、险峻、气候多变,驴友未经登记、不按规定路线登山、无专业向导带路擅自冒险登山或露营等,极易迷路,驴友自身安全也存在较大隐患。
“所在地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保护责任,加大宣传,提高人们生态保护意识。”牛立文建议,实行保护区所在地领导负责制,建立严肃问责机制。建立符合保护区管理的机制体制,如将省内分属两地的保护区由省林业厅统一管理,人员、经费及职责由省统一管理,跨省的保护区建立由国家林业局垂直管理的保护站。
“要严格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封闭式管理,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绝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核心区进行任何活动。严格控制生态旅游容量,把游客数量确定在自然环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牛立文建议,驴友进入保护区要按规定路线入区登山,并由专业向导全程陪同,自然保护区域内核心区一律禁止露营。在保护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个人要一律带回处理。
牛立文提出,增设保护区林业公安派出机构,对违法侵害自然资源者,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进入自然保护区的驴友,要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乃至刑事处罚,让驴友为自己不负责行为付出成本和代价。”
同时,健全安全救助体系,运用高科技视频监测系统实施安全监控,确保保护区的防火和入区人员安全。将“驴友”户外自助运动领域内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规定的事故灾难范畴,建立相应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险情,由政府出面协调组织救援工作,救援费用由政府、社会、个人各自分担。对于明知故犯的违规驴友,救援费用由其个人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