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某到首都机场接妻子,因航班延误,王某拨打首都机场热线讨说法,在通话中王某情绪激动扬言要炸机场。最终,因王某行为已构成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被首都机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近日,王某到首都机场接妻子,因航班延误,王某拨打首都机场热线讨说法,在通话中王某情绪激动扬言要炸机场。接线员向首都机场警方报警后,民警找到王某并将其控制,发现王某并无实施爆炸意图只是图一时痛快才出此言论。昨日记者获悉,因王某行为已构成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被首都机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据办案民警介绍,6月23日晚上,王某的妻子从包头乘飞机回到北京,因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延误了一个多小时。王某接到妻子后,给首都机场热线打电话讨要说法,通话中王某情绪激动,不尊重接线员,并说出“要把机场炸掉”、“把民航局炸掉”的话语。接线员并不知道王某是否有真实的实施爆炸行为,于是报警。接警后,民警在航站楼找到了王某并将其控制。据王某供述,他当时因为航班延误很气愤,气愤之下他想向航空公司讨要赔偿,由于时间较晚航空公司电话无人接听,遂拨打机场热线反映问题。民警询问得知,王某并没有实施爆炸的意图,电话里只为图一时痛快就说出了这些话,也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最终后悔不已。最终,因王某行为已构成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被首都机场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广大旅客在出行时如遇正当权益遭受侵害还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做到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