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抢救无效死亡。这样的交通事故,在全国各地并不算少见。但在安徽省灵璧县,多起车祸的死者身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投了多份保险的癌症患者。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的患者在发生“意外”前就已死亡。原来,车祸只是掩盖骗局的“外衣”,包裹着骗取保险金的目的。而“参演”这场骗局的,有保险员、患者家属、医生、“肇事者”……环环相扣,接连登场。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灵璧特大保险诈骗案终审裁定已生效。主犯杨伟获刑13年,其余12人获刑11年到1年零6个月不等。
保险代办员谋划车祸骗局
今年48岁的杨伟,原是灵璧县的一名保险代办员。多年的工作经验,让他对投保、理赔流程和手续非常熟悉,也对其中的漏洞了然于心,这使他萌生了伪造交通事故骗保的想法。
在这个想法还没“成熟”前,杨伟已经做好了准备。2012年10月13日,他给登记在妻子名下、自己实际控制的一辆面包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2012年11月,因母亲住院,杨伟到医院进行看护,认识了刘銮英,了解到刘的丈夫崔某是一名肺癌患者,将不久与世。这给杨伟计划的实施带来了可能性——利用死亡患者伪装成交通事故的死者。
于是,杨伟让刘銮英提供夫妻两人的身份证件,由杨伟替崔某在4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之后,杨伟找到帮手杨夫玉,商量好“出演”骗局的费用。
一切就绪后,只剩等待。
2012年12月16日18时许,崔某病危,在灵璧县人民医院弥留之际,杨伟安排杨夫玉驾驶已投保的面包车,伙同王建业在灵璧县城南酒厂路口伪造撞伤崔某,而后由杨夫玉拨打报警电话,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声称发生交通事故。4日后,崔某病亡,杨伟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崔某的法医学尸检报告进行篡改和套打后,单独或伙同刘銮英等人持该套虚假索赔材料向所投保的公司进行索赔,骗取保险金34万余元。事后,杨伟分给刘銮英2.2万元。
得手后,杨伟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利用5名癌症患者,以相似手段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5起,累计索赔总额为人民币356万余元,其中既遂196万余元,未遂160万余元。
家属医生肇事者合力出演
这一场场不断“复制”的骗局,之所以能接连成功,离不开各方的卖力“演出”和“戏份”的无缝对接:
一是寻找目标患者,寻求患者家属配合。
二是不断变更牌照,雇佣“临演”伪造事故。
三是串通医院医生,里应外合假抢救。
四是篡改骗保材料,骗取保金分成。
其实,杨伟等人的骗局,也曾不止一次被差点识破。在利用刘銮英丈夫骗保时,有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发现该案存在疑点后拒赔5万元保险金。在利用肺癌患者陈某骗保时,办案民警认为该起事故存在疑点而拒绝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两家保险公司发现疑点后拒赔18万元人身意外险保险金。在利用肝癌患者张某骗保时,因一家保险公司在灵璧县人民医院核查出张某已于事故前一日被宣布死亡,多家保险公司均予以拒赔。
不过,这些疑点只是打个“问号”,未被追究。
业内人士认为,这起案件暴露出保险行业的监管和制度存在漏洞,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保险公司要完善制度设定。同时,可以探索建立一套预警通报机制,如若发现保单存疑或是调查发现存在骗保嫌疑,要进行深入核查,并将问题保单直接或由主管部门通报其他保险公司。这样一来,其他保险公司不仅可以对问题保单的投保人、受益人提高警惕,也可开展内部筛查,掌握相关情况,预防骗保事件的发生。此外,对于涉嫌犯罪的线索,也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