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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近六成涉低价团 律师:签旅游合同仔细核对
发布时间:03-23

十一、春节等长假期间的旅游纠纷案,六成涉及境外游。在起诉原因中,出游期间遭遇人身意外伤害是主要原因,占到案件六成以上;在各类人身意外当中,车祸占到一半。而这些案件中的近六成,涉及“低价团”。



旅游纠纷近六成涉低价团

国内游的平均每日团费为373.5元,有9起案件涉及的团费低于平均值;境外游平均每日团费1138.1元,有17起案件的团费低于平均值。在44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中“低价团”占近六成。从起诉旅行社的游客年龄看,近六成是60后往上的中老年人。在披露了当事人年龄的33份判决书中,年过半百者达58%。


律师提醒 外出旅游留好消费凭证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庞敬涛律师表示,出门在外遇到旅游纠纷,游客应保存好旅游合同、行程单以及在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如车船票据、门票,以及有关的其他物证、文字、录像资料。如果是意外受伤、死亡的,本人或家属还要注意留存医疗凭证、丧葬凭证等;遇到购物纠纷,要保留消费凭证以及店家声明。

如与旅行社协商不成,可向旅行社所在省市旅游监管部门投诉,列明投诉旅行社的名称、导游姓名、请求赔偿的事实和依据、证据等。

若投诉不成功,消费者可根据《旅游法》等相关法律,以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为由,将旅行社诉至法院索赔。

另外,律师提醒公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已投保险的,当事人可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或第三人,要求保险公司担责。

庞敬涛律师还提醒说,消费者即便是受了委屈,也不可“狮子大开口”,赔偿数额也依据证据而定。



律师提醒 签旅游合同仔细核对

陈楠律师表示,不合理的低价游是经营者利用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先低价揽客,再通过欺骗、强制游客购物等手段非法获利。尤其在出境游中,消费者由于人生地不熟,很难找到相关机构维权,往往只能花钱认倒霉。

他提醒说,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有需要更改、补充的,也应该形成书面文字,签约前应了解将要去旅游线路的团费均价,以免被低价所骗。

律师提醒,在境外出现问题后,旅游要及时录音、录像固定证据,以便回国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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