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庞敬涛律师表示,出门在外遇到旅游纠纷,游客应保存好旅游合同、行程单以及在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凭证,如车船票据、门票,以及有关的其他物证、文字、录像资料。如果是意外受伤、死亡的,本人或家属还要注意留存医疗凭证、丧葬凭证等;遇到购物纠纷,要保留消费凭证以及店家声明。
如与旅行社协商不成,可向旅行社所在省市旅游监管部门投诉,列明投诉旅行社的名称、导游姓名、请求赔偿的事实和依据、证据等。
若投诉不成功,消费者可根据《旅游法》等相关法律,以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为由,将旅行社诉至法院索赔。
另外,律师提醒公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已投保险的,当事人可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或第三人,要求保险公司担责。
庞敬涛律师还提醒说,消费者即便是受了委屈,也不可“狮子大开口”,赔偿数额也依据证据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