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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旅游车上跌落致骨折 法院判旅行社赔6万余元
发布时间:03-17

婺源、景德镇两日游只需99元?如此心动价格吸引了淮安六旬市民赵奶奶,但是当赵奶奶乘坐的旅游车行驶至婺源县境内时,因道路颠簸,被从座位上抛起跌落,导致骨折。在索赔无果后,她将旅行社告上了法院。昨日,记者从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判决旅行社赔偿赵奶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万余元。


去年3月5日,年已6旬的赵奶奶及一群老友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团费仅为99元婺源、景德镇二日游。当天下午,当旅游车行驶至婺源县境内时,因道路坑洼不平,车辆颠簸,乘坐在车辆最后一排的赵奶奶被从座位上抛起跌落,导致骨折。因疼痛难忍,赵奶奶没有继续参加之后的游程。受伤后,赵奶奶分别在当地及本市多家医院进行治疗,诊断结果为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并进行了腰2椎体骨折切开复位椎弓根钉内固定+植骨融合术手术,住院3个月,目前支出的医疗费就达6万余元。

经过几个月的治疗,赵奶奶才康复,在向旅行社索赔无果后,赵奶奶只得向淮安市清江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赔偿医疗费6万余元,法院认为,旅行社作为旅游产品及相关服务的提供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作为旅游产品消费者的赵奶奶受伤。因此,旅行社构成违约,应对赵奶奶的合理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近日,清江浦法院对这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旅行社赔偿赵奶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6万余元。


据审理此案的陈法官介绍,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出游的老年人也逐渐增多,随之引发的旅游合同纠纷也逐年增多,近年来该院已经审理了多起此类案件。陈法官建议老年人在选择出游地点时应尽量选择适合老年人出游的旅游景点,尽量避免到山区、高原等环境恶劣的景点旅游,不应贪图便宜而参加明显偏离正常价格的“低价团”,在出游前购买一份合适的旅游保险,给自己增添一份保障。在发生旅游事故或其他纠纷时,应及时向当地旅游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以及家中成年子女寻求帮助,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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