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冒烟后被损毁
3月5日,在南宁飞往曼谷的南航航班上,发生一起充电宝冒烟起火的事件,由于机组处置得当,航班安全着落,避免了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
3月5日,南航CZ6099(桂林-南宁-曼谷)航班,起飞后30分钟左右,乘务长听到了客舱位于紧急出口旅客的大声叫喊后,立即前去查看,被告知41排J座一旅客衣服口袋里的充电宝冒烟了,该旅客已经脱下衣服并包住充电宝向后舱洗手间走去。乘务长赶到洗手间,确认充电宝没有发生明火,便将包住充电宝的衣服放冰桶内,并用矿泉水对其进行冷却和浸泡,不一会充电宝不再冒烟,乘务长将事件经过报告给机长,并指派专人监控直至落地。机长根据情况,决定继续前往目的地。飞机落地曼谷机场后,相关物件已交由地面人员。
记者了解到,此事件中,未导致人员受伤,该旅客在飞行中未使用充电宝,充电宝额定功率为50Wh,充电宝处于关闭的状态。
据悉,充电宝发生冒烟、自燃的现象屡见不鲜,且部分事件中发生自燃的充电宝额定能量,均符合旅客携带锂电池航空运输的要求。同时涉事的充电宝都在未使用状态下发生自然冒烟。初步判断,以上充电宝在飞机上自燃冒烟是由于充电宝本身质量问题导致锂电池内短路从而引发锂电池自燃冒烟。
关于充电宝的使用和携带,民航局在2011年7月就下发了《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对旅客在飞机上使用、携带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做了明确规定和要求。2015年8月14日,民航局再次下发《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