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保险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举措。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冲刺的五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保险业在承接国家“十三五”规划要求、深入落实保险“新国十条”基础上,进一步制订出台《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展示了行业更好服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和信心。
在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商业保险将进一步协助国家大力构筑完善民生保障网,通过拓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多元化健康保险、推动大病保险稳健发展,从而实现保险业在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企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中的重要价值。 同时,“十三五”时期,保险业将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保险需求、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助推脱贫攻坚主体作用、完善精准扶贫保险支持保障措施。 在风险防范方面,“十三五”时期,保险监管体系建设仍然面临繁重任务。总的要求是坚持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统一,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统一,风险防范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并重,完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三支柱”监管制度,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纲要》强调要进一步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要求,构建专业监管、部门协作、行业规范、社会监督的现代监管体系,完善保险“三支柱”监管制度、构建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从而防范和化解保险行业的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