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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指数保险正式在广东启动试点 将赔付在先
发布时间:04-22

  昨日,广东保监局召开2016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一季度,广东省实现保费收入1290.1亿元,同比增长36.6%。其中,广东(不含深圳,下同)保费收入1022亿元,同比增长37.8%;赔付支出226.5亿元,同比增长19.9%;保险公司资产总额6967.8亿元,较年初增长6.6%。据悉,全国首创的巨灾指数保险今年将正式在广东10个地市启动试点工作,届时将实现“赔付在先”的理赔模式。此外,备受关注的税优健康险已于3月在广州启动试点工作,目前首批3家获准经营税优健康险业务的驻穗保险机构已签发保单。

  巨灾指数保险将“赔付在先”

  2015年底,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全国首创的巨灾指数保险将正式在汕头、韶关、湛江、梅州、清远、河源、汕尾、阳江、茂名、云浮等10个地市启动试点工作。

  据悉,广东巨灾指数保险围绕台风、强降雨和地震等重点灾害,创造性地将指数保险模式纳入总体制度设计,实现赔付与灾害级别挂钩。广东保监局统计研究处副处长吴茜指出,所谓指数保险,即是指当上述灾害达到了一定级别,就会触发预设的保险赔付条件。

  此外,巨灾指数保险将以省政府作为投保人,地市政府作为被保险人。吴茜指出:“该项保险是省政府财政出资投保的,因此,赔付也是直接赔给地市政府。这样,就可以帮助地市政府减轻救灾资金的财政负担。”据悉,该项保险确定由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3家保险机构提供服务,地市政府可选择1家或2家机构进行合作。

  巨灾指数保险在触发了预设的赔付条件后,将采取“赔付在先”的理赔模式,后期的现场查勘将被省去,大大提高了赔付的效率。“目前,试点工作会集中在粤西灾害频繁的地市。未来,我们会进一步扩展试点城市。”吴茜表示。

  税优健康险短期扩展不会很大

  作为广东省试点城市,广州市于3月份启动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目前,首批3家(人保健康、阳光人寿、泰康养老)经营税优健康险业务的驻穗保险机构均已签发保单。对于目前税优健康险的销售情况,广东保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家企业数据仍在收集,统计结果仍需等待。

  广东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副处长李文俊表示,统计数据来源于保险机构的定期报送,频率约为每月一次,因此,目前相关数据仍在汇集。针对销售结果是否乐观的提问,李文俊表示:“产品刚出来没多久,产品的条款需要保险公司向潜在的投保人进行解释,这需要时间。而且在产品出来之前,各险企已经有一些商业的补充保险,这种新旧产品的对接也需要时间。因此,我们并不期望税优产品在短期内完成很大的业务扩展。”

  “每个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是不一样的,因此产品的设计也不一样,新产品要达到一个比较大的覆盖,它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让消费者去了解、熟悉和比较不同产品。”李文俊指出,目前,广东保监局正在密切关注税优健康险业务的发展情况,加强产品研究调研,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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